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废水类别代码
 阅读次数:2066 添加时间:2012-5-15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根据环境管理、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等工作及各类水体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需要,规定了废水类别及与之相对应的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废水信息采集、交换、加工、使用和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的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754-200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 7027 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GB/T 10113 分类与编码通用术语

  GB 21904-2008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J 125-89 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

  HJ/T 416-2007 环境信息术语

  HJ/T 417-2007 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

  3 术语和定义

  GBJ 125-89、GB/T 10113-2003、GB/T 4754-2002、HJ/T 416-2007 及 HJ/T 417-2007 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活污水 domestic sewage,domestic wastewater

  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排出的废水。

  4 分类原则

  4.1 科学性原则

  按照决定废水基本水质特性(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浓度)的关键因素--废水来源(污染源)进行分类。主要按照直接决定废水基本水质特性的行业和工艺阶段进行废水分类。同时考虑环境管理和污染预防控制等应用过程的需要和习惯。

  4.2 系统性原则

  将废水类别按一定排列顺序予以系统化,并形成一个合理的科学分类体系。

  4.3 可扩展性原则

  考虑到不同行业废水排放和水污染防治与管理业务的发展,废水类别应设置收容类目,预留空间,以保证分类体系有一定弹性,同时为废水分类体系的延拓细化创造条件。

  4.4 兼容性原则

  充分研究与废水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已有相关标准一致。

  4.5 综合实用性原则

  废水类别划分应从系统工程角度出发,将局部问题放在系统整体中处理,达到系统最优。立足于废水治理的总体目标,尽量满足污染源监管和污水排放控制的业务管理需求,符合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总量减排控制等实际需要。

废水类别代码.pdf


本文共分 1



上一篇:HJ 2010-2011 膜生物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下一篇:中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 人才招聘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园思路1号 (TEL)025-58536996,58536999,(FAX)025-58536996
Copyright © 2011-2014 膜科技产业紫金论坛 All rights reserved